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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大可降解材料供应能力,到今年底可达20万吨
发布时间: 2021-03-30

来源:联谊报

       3月30日下午,浙江省政协举行民生协商论坛,围绕“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协商议政。针对网友最关注的3个焦点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作最 新权威回应。

 

问:请问我省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成效如何?
省发展改革委:“全链条治理”意思是从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入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而非简单一禁了之。作为全省塑料污染治理牵头部门之一,我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协同发力、多措并举,重点做好以下四篇文章:
——出台系列文件,做好政策保障文章。去年9月,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并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近期,又牵头印发《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2021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提出十大专项行动,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坚持多管齐下,做好禁限管控文章。强化源头管控,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培育可降解替代产业,推动实施了台州海正、温州华峰等一批替代项目动工建设;严格质量监管,集中力量对购销环节进行专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对各设区市开展省级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回收清运,做好兜底处置文章。结合“两网融合”,引导支持各地加快建设可回收物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逐步健全分类回收体系。加大低值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截至目前,基本实现全省生活垃圾“零填埋”。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氛围营造文章。积极利用电视广播、地铁广告、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全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问:我省在培育替代产业、加大可降解材料供应能力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经信厅:一是紧抓机遇,推动相关企业加快产品替代转型。截至目前,据对全省重点企业统计,已分别具备生产可降解塑料袋、可降解餐具、可降解吸管7万吨、19.5万吨、1万吨的生产能力。二是强化措施,推动可降解材料补链项目建设。针对全省可降解材料基础产能不足问题,会同省财政厅将可降解材料项目列入省级生产制造方式示范项目,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可降解材料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在建可降解材料产能18万吨,按目前推进速度,预计到今年6月底,全省可降解材料产能可达到8万吨,到今年12月底,可达到20万吨。三是促进合作,推动替代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对接。面对新上可降解材料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现状,去年11月,我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供需对接会,专门邀请山东、江苏、安徽和新疆等地的原材料厂商与我省替代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供需对接,目前,已有7家省外原材料供应商与我省生产企业进行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问:如何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相继组织了两轮废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经营户3600余家,整顿清理了15个加工利用集散地,全省基本消除废塑料非法利用处置堆放等污染问题,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自去年9月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各类涉塑料污染信访举报线索518件,均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同时组织开展各类环境执法行动,共办理涉塑料行业企业(作坊)环境违法案件31件,罚款593万元,配合关停取缔无环保设施塑料加工企业(作坊)293家。
       加强源头监管。启动实施清洁海滩行动,指导督促省内5个沿海设区市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自查,依托湾(滩)长制优势,压实市、县两级湾长和乡、村两级滩长工作责任。自2020年10月1日以来,全省共清洁海滩垃圾1752吨。继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推动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把塑料污染防治作为修订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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